|
关于评选表彰全盟教育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旗县市教育局、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盟直属学校: 2017年以来,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盟教育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吃苦耐劳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教育扶贫攻坚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凝心聚力打赢教育扶贫攻坚战,盟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评选表彰2017——2108年在教育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条件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教育扶贫领域旗县市教育局(教育扶贫办公室)、旗县市所属学校(单位)、盟直属学校(单位),重点向基层倾斜。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决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创新教育扶贫思路,拓展教育扶贫路径,推动教育扶贫改革,精准施策,业绩突出,扶贫成效获得群众认可。工作扎实,作风优良,深入群众,精细操作,团队凝聚力战斗力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教育扶贫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2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全盟教育扶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教育行政机关、教育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先进典型。 教育扶贫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盟、旗县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系贫困学生,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 二、推荐办法 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旗县市教育局可各自愿推荐2个先进集体,盟直属学校(单位)可各自愿推荐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推荐办法:旗县市教育局可各推荐3名,盟直属学校(单位)可各自愿推荐。 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分别填写《兴安盟教育扶贫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兴安盟教育扶贫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材料报送。11月30日前,各单位按照推荐办法,将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2份)报盟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审核汇总。12月7日,盟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分类汇总,并组织专家评审。 (三) 报批审定。12月14日前,将各项评审后的名单报盟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推选工作的具体方案,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选树典型、培育正气、激发教育扶贫动力的过程,使评选表彰工作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资助的导向,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做到优中选优。要面向一线,真正把党性强、作风优、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 (三)严格把关,严守纪律。认真组织评选,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要求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撤销评选表彰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虹瑞 联系电话:8266532 地址:盟党政大楼532房间 邮箱:331553393@qq.com
兴安盟教育局 2018年11月22日 |